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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增补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的通知

2025/11/21 管理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增补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的通知

吉建质〔2025〕1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优化专家资源配置,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的通知》(吉建质〔2025〕13号)部署,经规范遴选,现公布增补后专家库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及程序

  本次增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专家库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4〕11号)执行,历经三轮筛选。

  (一)初评筛选。审核申报材料,复核专业资质、业绩真实性及从业年限等核心条件。

  (二)面试把关。组建评审组,通过专业答辩、案例分析考核候选人技术能力、实践经验及行业影响力。

  (三)综合审定。结合初评与面试结果,集体评议确定入库专家,确保遴选公平公正、优中选优。

二、专家库管理要求

  (一)严格履职。入库专家需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开展工程质量评审、技术咨询等工作,严守纪律与保密规定。

  (二)提升能力。主动参与政策法规、新技术标准等专项培训,持续强化专业素养。

  (三)动态监管。建立履职考核制度,对不合格、违纪或不适任专家,及时调整出库。

三、工作推进要求

  (一)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库支撑作用,在工程质量监督、技术咨询、事故处理中规范调用专家资源。

  (二)各有关单位需支持专家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三)入库专家应主动担当,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增补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专家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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